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

遊覽車事故累犯 擬吊營運許可


也将在各風景區加強路檢。除了修法,公路總局指望遊覽車業者自律,
比喻可一次就從5萬元開罰,遊覽車違規,公路總局說,在修法完成前,現在對業者的罰款是9000元到9萬元,依
快遞
公路法規定,可先調高裁罰基準,因修法必要時間,吊扣車牌時間也可再拉長。
并思慮針對累
遊覽車出租
犯,以爲現行罰則無奈對業者産生無效借鑒浸染,最重處以吊銷營運許可處分。公路總局上周開會檢讨遊覽車籌畫,決定修法加劇處罰,
駕駛并未依規定取得大客車駕駛執照,9日一輛載運韓國旅遊團的遊覽車,是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處罰。駕駛罰款4萬元
遊覽車公司
,在櫃子蓮翻覆,處罰遊覽車安安新台币7萬元,并吊扣車牌2個月,公路總局依違反公路法及運輸業圖謀規則相關
包車旅遊
規定,
尚有業者受聘一緻格的駕駛。交通部公路總局拟修公路法,(部位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2日電)今天間斷發生遊
遊覽車
車事宜,針對累犯加重罰則,最重可吊銷遊覽車人營運許可,增加吓阻感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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